6月2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在《联邦公报》刊发公告,就“美中贸易委员会”框架下“非敏感产品”降税清单及机制公开征求意见。这一意见征询直接关系到中国企业输美产品的关税成本且窗口期紧迫,北京瀛和(广州)律师事务所涉外部门主任周长怡律师提醒相关出口企业高度重视并抓紧启动应对工作。

此次USTR征求意见涉及两大核心议题:其一为“美中贸易委员会”的日常运行细则,涉及产品清单动态调整评判标准、双边贸易数据共享机制、会议举办频次等细则;其二围绕“非敏感产品”降税清单筛选展开,包括如何划定归属于“非敏感”范畴的中国产品与行业,以及现行被加征301关税的产品中,哪些适宜降至最惠国(MFN)税率。

周长怡建议企业尽快启动内部梳理,并咨询专业律师或商会等行业中介组织,依据公告要求,立即评估自身产品,梳理对美出口产品的8位HS税则号列,并整理产品2022年—2024年的美国进口数据,包含进口量、进口金额和中国市场占比等。

在USTR评议征集平台提交材料时,完整、翔实的论证是提升意见采纳概率的核心。周长怡提醒企业,为确保意见提交质量,需在明确申请将产品纳入“非敏感产品”清单这一核心诉求的前提上,围绕产品“非敏感属性”展开充分举证,凭借终端用途证明清晰佐证品类仅面向民用消费场景,不涉及国家安全隐患与供应链安全风险;系统论证产品降税的合理性,分析关税调整对美国本土制造商、零售商、终端消费者的利弊,可重点列明美国本土同类产能供给缺口、加征关税成本最终由美方承担等客观事实;说明是否存在关税倒挂现象等。

在实操层面,周长怡表示,中企可委托美国进口商、当地行业协会、美国执业律所或商会提交意见,确保论证逻辑符合USTR审查标准,提高意见采纳概率;也可联合多家同业主体或依托商会整合形成行业评议,增强诉求影响力。与此同时,企业应联动美国本地进口商、下游客户同步提交支持性意见,从美方供应链稳定、居民消费成本降低、企业经营减负等本土利益视角进行佐证,提升评议说服力。

进入平台选择对应卷宗,个人需填写身份信息、联络方式和所属地区;企业或机构需填报法定全称,经办人姓名、电话、邮箱,企业地址信息。企业在意见提交时要精准选择对应的归档卷宗编号:主意见卷宗归档编号为USTR-2026-0430,意见提交截至7月10日;补充/辩驳材料归档编号为USTR-2026-0431,截至7月27日,主要针对他方意见反驳、追加补充材料使用。

“尽管最终效果要取决于中美谈判进展和动态评估结果,但这是直接影响产品关税成本和市场竞争力的难得窗口,企业对此应给予足够重视。”周长怡建议相关中企高度重视此次意见征集窗口期,主动参与意见反馈,以提高产品纳入降税清单的概率;同时持续密切跟踪美方后续政策动态,提前统筹产能调配、报价调整、贸易合同修订等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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