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自贸区可复制可推广经验交流会

来源: 浏览量:2836 发布于: 2016-03-23
 关于举办中国自贸区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交流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中国自贸区建设的根本目的是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试验区,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以来,实施了众多创新举措,取得了重要突破,特别是在投资管理领域、金融领域、贸易便利化领域、监管制度等一系列的改革创新成果,对全国范围的改革开放发挥了积极的示范引领作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自贸区建设,要求各地把自贸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尽快向其他地方特别是中西部地区推广,以“三个清单”为突破口,用更高水平的改革开放释放经济发展的潜力。

为深入探讨我国自贸区发展趋势,借鉴自贸区可复制经验,交流各地区可积极推广的做法,推进各地自由贸易园区建设,培育经济新动能,商务部培训中心(商务部国际商务官员研修学院)在以往多次成功举办的基础上决定继续举办“中国自贸区可复制可推广经验交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与中国自贸区制度创新

1. 世界宏观经济形势与中国新一轮的改革开放

2. TPP要义解析与我国政府及企业的应对之策

3. 自贸区制度创新的亮点与拓展升级的启示

4. 自贸区下一阶段的思路与中西部的发展机遇

5. 自贸区可复制可推广可辐射的几个层次

6. 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7. 国家安全审查制度与自贸区建设的“底线思维”

8. 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与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建议

9. 自贸区接轨一带一路战略的路径选择

(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与政府职能管理创新

1. 自贸区负面清单的国家意义与法律思考

2. 中美双边投资协定谈判中的模式和理念

3. 负面清单的由来与含义

4. 2015版负面清单在透明度上有哪些改进

5. 自贸区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6. 投资准入管理与投资准入环节各阶段的国民待遇

7. 自贸区发展战略与法律规制的借鉴

8. 上海自贸区国际化和法治化的营商环境的建设

9. “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与政府职能创新的路径

(三)自贸区金融改革政策详解

1. 利率改革、汇率改革思路与金融市场化改革

2. 上海自贸区给银行业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3. 自贸区离岸金融服务创新与银行金融创新

4. 自贸区利率、汇率、离岸金融等业务的风险管控

5. 自贸区区内企业金融创新与运营思路创新

6. 双向跨境投资关键考虑事项及企业运营实务

7. 上海自贸区服务业扩大开放的措施

(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创新与跨境电子商务发展

1.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功能、作用与发展方向

2. 自贸区海关监管的“境内关外”模式与具体措施

3. 海关保税物流监管新趋势与国际离岸操作技巧

4. 跨境电商模式与海关监管、检验检疫、税收模式

5. 跨境电子商务支持体系、海外运营与要点解析

6. 跨境电商之通关、税务、物流、终端配送与结算

7. 自贸区立项可行性分析与设立综合保税区的条件、申报程序及可研报告要点

(五)四地自贸区政策解析与企业运营实务

1. 自贸区关、税、汇、检、商、物、融等政策解析

2. 四地自贸区的主要特色与发展思路

3.自贸区海关监管模式创新与检验检疫制度创新

4. 自贸区资金池共享、FT账户、金融租赁等解析

5. “央行30条”意见深度解读与企业实务操作

6. 自贸区新型贸易业态与综保区功能拓展的对策

(六)部分地区积极推广复制经验的交流

二、拟邀专家

商务部、发改委、海关总署有关司局领导及知名研究机构的相关专家。

三、参加人员

商务部红各地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各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区、综合保税区等单位负责领导;相关行业组织和研究机构,各地可组织本地相关单位参加。

四、费用及报名方式

每人3800元(包括授课、教材、场地、茶歇等费用,如汇款请注明项目编号:C16H11,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即日起报名,请参会人员将报名回执传真至会务组,会务组于开班前10日内向代表传发报到通知,详告具体报到时间、地点、乘车路线及日程等事宜。

五、时间及地点

2016412-15日 (12日全天报到)   青 岛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丽     崔春雅 

电话:010-62595155-819/69758363

传真:010-62597855  52706620

网址:http://pxzx.mofcom.gov.cn

 

  下载附件点击此处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