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外经贸单证专业证书继续教育

来源:山东国际商务网 浏览量:3496 发布于: 2016-08-18

山东省国际商务联合会
关于2016年外经贸单证专业证书继续教育的通知    

    
        根据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的有关规定,外经贸单证专业证书(以下简称单证员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到期后需要对持证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并对证书进行延期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及考试时间:

1、本次继续教育工作将于2016815日— 1031进行,在此时间段内完成“全国外经贸单证专业培训考试中心”继续教育网站中的考试即可。

2、参加本次继续教育的人员:参加20136月外经贸单证考试并取得证书的考生(证书有效期至20168月);前期参加过继续教育,证书有效期至20168月的考生。

二、收费标准及注意事项:
         1、继续教育培训及证书延期登记收费标准为85/人(含报名费,网络授课费及证书延期登记费)。

2、本次继续教育对于2013年取得证书的考生,不再收取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及原证书,继续教育结束后,对于通过的考生,在原证书上加贴延期登记标签。培训及证书延期登记工作中涉及的新情况,随时在“全国外经贸单证专业培训考试中心”及“山东国际经贸网”业务培训板块中发布补充通知。
        3、本次继续教育截止日期为20161031日,过期不补。继续教育考生考试成绩可于11月初登录系统查看。继续教育结束后,对于通过的考生,在原证书上加贴延期登记标签,可于继续教育结束后与报名缴费的考点联系咨询。培训及证书延期登记工作中涉及的新情况,随时发布补充通知。

三、联系方式:

  址:济南市经十路14717号(齐源大厦A-405室)

联系人:老师   老师

联系电话:053186163550   13064005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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