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发布未煮熟虾及虾产品临时进口条件

来源:海关总署 浏览量:794 发布于: 2020-05-20


   2020年5月14日,澳大科亚农业水利资源部发布《动物生物安全建议书2020-A03》,发布未煮熟虾及虾产品临时进口条件。

   根据该建议书,进口未加工虾需要管控与迪澳虾肝肠胞虫(EHP)有关的生物安全风险,要求2020年7月1日起及之后抵达澳大利亚的未煮熟虾及虾产品必须经主管当局认证,以证明其已清除消化道和虾壳,产品将在到达澳大利亚后继续在原封下接受进口检查,如果产品不符合新的临时进口条件,则将会被要求转口再出口或加工处理等。

   同时,澳大利亚农业水利资源部更新了供人类食用虾和虾肉健康证书模板,要求新增“The uncooked prawns have been deveined ( removal of the digestive tract to at least the last shell segment)”声明。

   更多详情参见: https://www.agriculture.gov.au/biosecurity/risk-analysis/memos/ba2020-a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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